2元一条,快递公司贱卖14000条个人信息
2016-08-12 16:45:26 1655浏览
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公布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某知名快递公司出现“内鬼”,客户信息2元一条被贱卖,14000余条个人信息被泄漏。

11日,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公布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某知名快递公司出现“内鬼”,客户信息2元一条被贱卖,14000余条个人信息被泄漏。

目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尹某、王某被依法逮捕。

警方跨省抓捕两名嫌疑人

今年5月底,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到辖区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报案,称今年5月16日接到客户投诉,其5月5日在该公司寄递的8个代收货款订单遭到订单信息泄漏,导致订单交易失败且货物被退回。随后,快递公司通过内部调查,发现其上海分公司一店长王某的订单查询账号曾违规查询了客户订单约17000余条,其中就包括投诉客户的快件订单。

接到报案后,经开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跨省抓捕。

6月份,办案民警分析后发现嫌疑人王某与湖北武汉的尹某经常通过交友软件和网络支付工具在互联网线上交易快递面单等客户个人信息。随后,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赶赴上海,另一路赶赴湖北省武汉,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尹某抓获归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7年

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尹某与王某均通过网络联系和交易,嫌疑人王某收到尹某发来的运单号后,从公司的工作系统里查询相对应的信息再截屏打包给尹某。这些个人信息包含收发货人的联系方式、地址、是否已扫描等详细内容。经警方调查,尹某以2元一条的价格从上海王某处购买快递客户信息后,再以高价到互联网上寻找买家转卖,二人共交易客户面单信息14000余条,涉及金额2万余元。

办案民警表示,根据最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判7年。同时还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从重处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将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公民个人信息事关每个人的私隐,网络购物要谨防钓鱼网站,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要仔细验证登录的网址,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要慎重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身份证复印件上要写明用途;慎用免费wifi。一旦遭遇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要立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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