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商户0元也可结算!500元门槛消失了
2016-07-01 15:04:37 1764浏览
昨日,微信支付商户通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微信支付将于2016年8月3日对境内商户统一调整结算转账的默认起点,由500元调整为0元。

7月1日上午消息,昨日,微信支付商户通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微信支付将于2016年8月3日对境内商户统一调整结算转账的默认起点,由500元调整为0元。

官方给出的说明是:每日交易款如果未达到结算起结金额会自动累积到下一个结算周期,当累计结算交易款达到起结金额后可以发起结算转账。

公告称如需继续保留结算500元起结金额,可在2016年7月28日前申请保留。

以T+1(T日交易,T+1日结算)结算周期商户为例:

调整前:

2016年8月2日 产生了100.00元交易净额

2016年8月3日 产生了500.00元交易净额 累计应结算交易净额100.00元,未达500元起结金额,当日不结算

2016年8月4日 产生了90.00元交易净额 累计应结算交易净额100.00+500.00元,达500元起结金额,按600.00元交易净额扣除手续费后结算

2016年8月5日 产生了190.00元交易净额 累计应结算交易净额90.00元,未达500元起结金额,当日不结算

……

调整后:

2016年8月2日 产生了100.00元交易净额

2016年8月3日 产生了500.00元交易净额 昨日应结算交易净额100.00元,按100.00元交易净额扣除手续费后结算

2016年8月4日 产生了90.00元交易净额 昨日应结算交易净额500.00元,按500.00元交易净额扣除手续费后结算

……

以下为《境内商户结算起结金额调整》公告全文:

尊敬的微信支付商户:

为了提供更好的结算服务体验,微信支付将于2016年8月3日对境内商户统一调整结算转账的默认起点,由500元调整为0元。

调整后:

1、达到结算时间点就可以进行结算,无起结金额限制;

2、本次调整不影响之前申请将结算起结金额调高的商户;

3、如果每日交易次数较少,可能会导致退款出现 “交易资金不足” 的情况,可以使用可用余额退款方式。

如需继续保留结算500元起结金额,请在2016年7月28日前申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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